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新)的通知
时间: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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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现开展我校2025年度国资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

   2023年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设立以来,我校获选者超过80人,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学校致力于搭建优质科研平台,为博士后成长成才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国资计划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2025年拟资助500人;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2025年拟资助1000人;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2023年以来C档共资助5512人。

   A档与BC档可以同时申报。

   对于入选A档(博新计划)的博士后,资助期内学校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拟申请我校兴农青年学者岗的应届博士,原则上需先申报“博新计划”。学校优先为 “博新计划”入选人员提供博士后公寓。我校博士后获选B档或C档资助计划将在原资助基础上按照资助标准进行叠加,入选者总资助经费32万/年起。

二、申报条件

  (一)2025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资计划A 档)

   申请人须为2025 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情况。

   3. 1993年1 月1 日(含)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3 年以内(2022年2月19日以后)。

   4. 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 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 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4 年3 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以中国博士后系统完成备案时间为准),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国资计划B、C 档单位推荐;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设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8. 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 已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不含博士生专项),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同一站内,博新计划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联合资助可同时申报,但不得同时获选。

  (二)2025 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5 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 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工作站联合培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 1989 年1 月1 日(含)以后出生

   4. 新进站申请人须为2024 年3 月1日(含)后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系统完成备案时间为准)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获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以上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5. 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同一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不可同时获选BC档和上述计划。

   6. 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具体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2025年度国资计划于2月20日开始申报,申请人可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评审第一轮为专家通讯评审,遴选1000人进入会议评审,第二轮为专家会评,确定拟资助人员。国资计划B、C档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公布获选结果。

  (一)2025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资计划A 档)

   1. 提交申请、院系审核(2 月20 日至3 月20 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设站院系。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在3 月20 日前逐级申请驳回。

  2. 学校审核(3 月21 日至3 月27 日)

   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

  (二)2025 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

   1.提交申请、院系审核(2 月20 日-4月25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书》(见附件),提前准备相关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B、C 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 档)和国资计划B、C 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B、C 档资助的人员,可直接登录B、C 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 档)和国资计划B、C 档资助的人员,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 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 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 档申报系统,完成B、C 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2. 学校审核推荐(4月26日-5月16日)

   学校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根据推荐名额,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择优推荐。

   请各设站院系按上述时间要求对申请人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按以下时间提交材料:

   博新计划——3月20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3)excel发至bsh@cau.edu.cn,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东区主楼217。

   BC档——4月25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3)excel版发至bsh@cau.edu.cn,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东区主楼217。

四、有关要求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见附件1、2),确定申报的具体项目。如申请人同时符合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和国资计划B、C档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B、C档申报系统,完成B、C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上传B、C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

  (二)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国资计划(A、B、C档),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获选人员因在站时间不满24个月提前出站(或退站)或其他原因导致资助经费有剩余的,剩余资助经费不再发放。(三)拟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且进站时不得变更申报时填写的拟进站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请各设站院系按照通知要求,着力做好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统筹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对获选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附件1:2025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5 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5年度博士后国资计划推荐汇总表.xlsx


咨询邮箱:张老师 bsh@cau.edu.cn

申报咨询电话:010-62736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