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2-10-31
点击:

为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鼓励奖励博士后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和学校发展中追求卓越,奖励博士后取得的突出成绩,健全博士后激励机制,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改革意见》(中农大人字[2021]30号)和《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后奖励有关规定》(中农大人字〔2021〕33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优秀博士后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人事关系进入学校,2021年10月1日前进站的在站博士后,或2022年1月1日后办理出站的博士后。

二、评选要求

(一)优秀博士后学校每年评选一次,学校奖励名额一般不超过 10 人, 原则上每人限报一次,取得新的突出业绩的除外。

(二)设站院系推荐人数,以(2022年9月30日博士后在站人数)*5%+(2021年与2022年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数量)*10%+(2021年与2022年博士后获批国自科基金青年项目数量)*20%+(2021年与2022年入选国家博士后人才计划数量)*30%推荐;以上计算数值不足1的,可按1人上报。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学术道德良好,科学作风严谨,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业绩条件

在站期间以中国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需满足下列条件一项:

第一类:原则上入选国家博士后人才计划,包括博新计划、国际交流引进项目、国际交流派出项目等,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1项。

除满足以上条件,须在本学科顶尖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及以上,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动植物品种审定、新兽药等行业部门许可的新产品(排名前两位),且转化金额不低于20万元。

第二类:获得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突出业绩或重大产出,可不受推荐指标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技奖励、重大咨询报告、参与起草的具有影响力的政策建议等)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部署

申请人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在站期间取得的标志性科研成果材料。

(二)学院推荐。

设站院系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关学术标准和学院比例要求,根据博士后培养质量和效果,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校博士后管理部门。

(三)专家评审

学校博士后管理部门组织推荐人选参加学校公开答辩,经参会专家评议打分,根据得分,产生学校优秀博士后建议人选。

(四)公示奖励

校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表彰奖励。

五、支持奖励

学校为优秀博士后颁发“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后”证书,给予在站博士后一次性奖励 1 万元,出站后入选人员不再给予经费奖励,并为获得奖励博士后的实际指导老师颁发“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后合作导师”证书。

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校还将根据设站学院推荐人选的实际情况,设置10位左右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后入围奖”,颁发优秀博士后入围奖证书。

学校将优秀博士后和优秀博士后入围奖的相关获奖材料,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六、相关说明

(一)对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法律法规的,学校撤消其优秀博士后称号,追回奖金,并给予相关处理。

(二)学校鼓励设站院系设立院系优秀博士后,并给予表彰奖励。同等条件下,优秀博士后在学校人才引进中应予以优先考虑。

(三)考虑到博士后管理实际情况,申请人需提交实际合作导师推荐表(附件2),并作为院系推荐的参考材料,提交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基金批复证明、发表文章首页、科研奖励证书等。

(四)设站院系需留存院系签字盖章申请表(附件1)PDF版和导师推荐表(附件2)PDF版,用于优秀博士后答辩专家评审用。

(五)设站院系于11月18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导师推荐表(附件2)、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东区主楼232办公室,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bsh@cau.edu.cn。

 

联系人:寇光涛,电话:62736200,东区主楼232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后申请表.doc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后评选实际合作导师推荐表.docx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博士后推荐汇总表.docx


中国农业大学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