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二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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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博士后申请人: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第二批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管办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依托中国农业大学申报的入选人员,资助期内学校配套资助20万元。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博士,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申请人自主联系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获得流动站设站学院(系)正式推荐。

5.申请人应符合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招收的基本条件,并能够保证在中国农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9.本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新近进站且未满6个月的在站博士后人员亦可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申请人于9月25日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推荐。设站学院(系)、学校人才办在9月30日前完成所有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

3.全国博管办组织评审并公布资助结果。

4.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 名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方式。目前直接资助的外籍博士名额有剩余,请抓紧时间填报。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未进站的申请人获选后应按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有关规定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2.“引进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4.各设站学院(系)要精心组织好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5.各流动站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队伍国际化,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和海外对口合作高校、科研机构的宣传,吸引更多优秀外籍、留学回国人员加入学校博士后队伍。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2736388

邮  箱:bsh@cau.edu.cn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