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改革意见》(中农大人字[2021]30号)等系列博士后改革文件,现就博士后岗位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8年以后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不满4年),包括国家项目、学校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博士后,现有一次申请岗位调整机会,之后原则上不再调整。
二.具体要求
原在站博士后可申请调整至兴农青年学者、创新团队岗和科研项目岗等岗位。
(一)兴农青年学者岗
1.入选国家项目博士后(已执行)、符合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入选条件(32周岁以下)人员,经设站学院推荐可直接入选。
2.其他人员参加学校博士后管理部门组织的统一评审,并按照人才引进程序和具体安排提交学校人才工作分委员会书面评议。
3.在站博士后需重新签订岗位任务书,且新签订任务书以后在站时间不低于1.5年。
4.推荐学院需按照申请岗位数的50%“冻结”优秀人才进人指标。由设站院系根据在站博士后岗位调整需要,及2022年招收兴农青年学者计划提交《2022年兴农青年学者博士后进人计划备案表》。
(二)创新团队岗
1.在国家资助期内,未调整为兴农青年学者岗位的国家项目博士后(已执行)。
2.截止到本通知发布前,在站时间不满2年的学校项目博士后。
3.博士后延长在站期间,仍获得学校持续资助的国家项目(已执行)和学校项目博士后。
(三)科研项目岗
1.学校不再给予持续资助的国家项目和学校项目博士后。
2.原在站自筹经费项目博士后。
3.未执行的国家项目博士后入选者。
三.相关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在站博士后岗位类别调整申请表》(附件1),申请调整兴农青年学者岗位还需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在站博士后调整兴农青年学者推荐表》(附件2)。
2.导师推荐。合作导师根据申请人在站期间表现,签字确认。
3.学院审核。学院审核申请人资格,加盖学院公章,上报学校。其中,使用兴农青年学者岗位需提交《兴农青年学者博士后进人计划备案表》(附件3)。
4.学校审定。相关人选报学校博士后管理部门审定。
四、其他说明
1.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岗位调整后的在站博士后可执行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出国交流等新政策;未申请调整岗位的在站博士后仍按原办法进行管理。
2.校地合作专项博士后转为合作专项岗进行管理,不再提交申请材料,岗位调整执行日期与其他岗位类别同时执行。
3.除兴农青年学者岗除外,转入其他岗位类别博士后岗位任务不变,继续执行原有协议。
4.调整为相应类别后的各类博士后人员相关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分类执行。
5.请各设站院系于12月25日将相关附件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东区主楼232办公室。
联系人:寇老师 62736200
张老师 6273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