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
时间: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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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博士后申请人:

 为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1〕10号),2021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2021年全国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1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拟进站的博士后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2.新近进站的博士后人员须是2020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2020年1月1日(含)以后获得博士学位,且之前未申报过博新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须依托所在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5.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6.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7.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8.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9. 获得资助后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10.获得资助的拟进站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三、申报流程

 按照“个人申请、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学校统一组织申报、审核与推荐工作,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选拔。

 (一)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申请人2021年2月20日-3月15日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生成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于3月15日前提交至申报学院(系)。

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系统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向申报院(系)申请驳回。

 2.院(系)推荐

 请各学院(系)于3月2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生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到人才办博士后邮箱bsh@cau.edu.cn,邮件标题:博新计划-学院名称:

 (1)2021年度博新计划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5,按推荐顺序排序);

 (2)申请人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申请书。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模板见附件1)。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2)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3)。

 3.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4.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

 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个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不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本通知附件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相应模板作为填报参考。如通过专家通讯评审,需提交答辩材料,供会议评审使用,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人才办于2021年3月30日前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获选结果拟于5月中旬公布。

 四、其他事项

 1.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总比例不得超过40%。

 2、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3.入选“博新计划”人员享受优先安排博士后公寓等待遇。

 4.“博新计划”资助期满后仍在协议期内且表现优秀的,学校继续按全国博管会“博新计划”日常经费资助标准(20万元/年)予以资助。

5. 请各院系做好“博新计划”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和高水平专家积极参与,做好“博新计划”的推荐申报。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62736388

邮  箱:bsh@cau.edu.cn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附件: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pdf2.博士后导师推荐意见表.pdf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pdf4.博新计划专家评审指标.pdf5.学院(系)推荐人员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