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进站需提交材料一览表
时间: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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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类别

 

申请材料  

流动站自主招收

工作站

联合招收

材料填写要求

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

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

在职

人员

1.博士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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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后网(实名注册)www.chinapostdoctor.org.cn,在线提交后生成(右下角带校验码),申请人签字、填写落款时间。请务必准确填写和完善相关信息,博士后入站后需要同步到人事系统。双面打印

2.专家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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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专家推荐意见,其中一封须为博士导师推荐意见。每位专家的推荐信各一式两份(附件1双面打印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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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后系统内有模板,须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双面打印。

4.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招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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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栏综合意见由流动站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博士后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附件2)。注意留存院系盖章后的扫描件。

5.博士后联合培养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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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提交,须由工作站盖章、博士后签字,须加盖骑缝章,见附件3

6.在职博士后岗位任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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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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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博士后提交,须由博士后、合作导师签字,设站院系签字盖章,无特定格式。博士后管理部门留存1份备案。

7.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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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身份使用对应表格,见附件4.1—4.4,申请人将第一部分填写完整即可上传系统。注意落款日期须为2个月以内。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须将表格右下角签字盖章。至少1份原件。

8.体检报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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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或校外三甲医院,体检时间须为1个月以内。

9.三方就业协议

一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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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提交此项,须由培养单位盖章、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本人签字后提交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10.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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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封皮和首页复印装订(仅限第一作者)。

11. 离职证明(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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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结束后提交。如申请人在读博前或读博后工作过,须提交1份离职证明或解约证明,并留存电子版扫描件;未工作过无需提交。

12. 支持类合作导师申请表(如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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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网站首页博士后合作导师支持与奖励工作通知,博士后须留存设站院系盖章后的扫描件。

13. 奖励类指标使用备案表(如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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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网站首页博士后合作导师支持与奖励工作通知


注:1、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之前已将个人户口迁移到学校集体户的,“户口迁否”一栏勾选“是”。

        2、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上述材料顺序排列无需装订。

        3、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时,请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原件高清无阴影扫描件

       4学院提交材料还需将博士后招收推荐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bsh@cau.edu.cn

        5、博士后合作导师支持与奖励申报材料请参见相关通知。

系统提交材料常见错误:

1)身份证号码及政治面貌请准确填写;

2)现户口所在详细地址一定填写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地址,需要具体的**号,尤其是农村户口的,也要具体到****号,且确认户口首页为最新版,信息填写不准确的对后期迁户会造成影响。

有关涉及到学校户口信息的请如下填写:

东校区集体户口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清华东路17号;所属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双泉堡派出所(咨询电话:62736014)

西校区集体户口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院1705;所属派出所:北京市公安局马连洼派出所。(咨询电话:62732927)

3SCI检索论文要有文章期刊号与检索号

4)博士毕业后签署劳动合同的要上传解约协议(盖人事部门公章),保证时间连续;

5)确保档案所在地正确,不影响调档;

6)相关表格请使用学校人才办网站下载中心的最新版表格;

7上传的身份证和学位证书等均为高清无阴影扫描件

8)进站审核表须勾选的内容、签名及落款日期应完整填写。

9)学习经历从大学阶段开始填写(仔细审核起始和截止时间等信息)。

附件1 专家推荐信(双面打印).doc

附件2.1 博士后招收推荐表(2023年最新版).docx

附件2.2 博士后招收推荐表(校地合作专项博士后).docx

附件3 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最新版).doc

附件4.1 进站审核表(非定向应届博士毕业生人员).doc

附件4.2 进站审核表(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doc

附件4.3 进站审核表(在职人员、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现役军人、军转干部使用.doc

附件4.4 进站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外籍人员).doc

附件5 博士后招收推荐汇总表(最新版).xlsx


     进站的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站单位完成管理费转账后,需将以下材料及联系方式发送到bsh@cau.edu.cn,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开票。

   1. 管理费转账凭证

   2. 开票信息表(见附件)

   3. 联合培养协议(扫描版)

   4. 收件地址(如开具专票需提供)

附件:博士后管理费开票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