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站及落户办事指南
时间: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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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站申请流程

博士后符合出站条件要求、完成岗位任务,按下列流程办理出站。

(一)流动站招收博士后出站流程:

博士后通过出站答辩 → ②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在线填报出站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打印出站所需纸质出站材料(1.用户名和密码须使用进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申请出站信息涉密者不能直接网上申请,需信息脱密后再提交;2.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人员需提交博士后基金资助总结报告) → ③设站院系审核 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审核 全国博管会网上审批 → ⑥博士后向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提交纸质出站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整理归档,开具行政关系介绍信、工资转移证明等(在职博士后无此项) → ⑧博士后办理离校手续。

注:

1.离校手续涉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请联系所在院系人事秘书开具社保转移申请表和对账单(纸质版交学校社保中心,电子版发rscsbk@cau.edu.cn)。

2.离校手续涉及档案转移事宜,需要博士后出站入职单位提供商调函或调档函(若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限,请联系存档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抬头开中国农业大学,函上应有收件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档案邮寄地址

3.出站涉及申请在京落户的博士后,查询本人的社会保险请点击参保人员缴费记录查询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sbqycx/sbRights/sbRightsHome,选择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纳税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或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直接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登陆后在【特色应用】点击【纳税记录开具】。

(二)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出站流程:

博士后通过出站答辩 → ②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在线填报出站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打印出站所需纸质出站材料(用户名和密码须使用进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申请出站信息涉密者不能直接网上申请,需信息脱密后再提交) ③工作站审核  ④设站院系审核 →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审核 → ⑥全国博管会/省市网上审批博士后向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提交纸质出站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 → ⑧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整理归档  ⑨博士后在工作站办理出站手续。

     ※注:联合培养博士后需要根据下文序号1-6准备三套出站纸质材料(1-4一式三份,5-6一式一份),待博管办审批同意出站后,经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审核纸质材料无误,三套材料除一套复印件学校存文书档外,其余2套材料返回工作站(一套原件进入博士后本人人事档案,一套工作站存文书档)。如有疑问可联系设站院系或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

       二、出站应提交的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请在全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填写并下载),一式二份。下载打印的文档右下角须有与网上提交一致的校验码。本人签字。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请在此点击下载),一式二份负责人意见须由合作导师签字(工作站联合招收的,须由流动站和工作站分别填写此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请在此点击下载),一式二份。第一栏“流动站设站学院审核意见”须由院系博士后工作经办人签字,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工作站联合招收的,第二栏右侧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出站答辩决议书》(请在此点击下载),一式二份。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5或7人,校内外教授(至少1名校外教授);合作导师与实际合作导师不能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5、接收单位录用证明(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意见表,商调函,接收函等,同意接收意见表请在全国博管办网上办公系统下载),式一份。出站可自主择业人员需提供,在职博士后无此项。

     提示:

     出站后留设站单位或流动到新单位工作的,在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交申请材料时,单位接收函、商调函或同意录用证明等过程性材料要求如下:

     ① 如接收单位为需按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的单位(政府机关除外),应明确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为编制内人员;

     ② 如接收单位为企业,需提供自出站起一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③ 如接收单位无独立人事权限,需另附人才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协议首页及签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④ 拟出国或暂未找到接收单位的,可到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

    (①-④项请按照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原件高清无阴影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6、《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参考样式及书写规范,请在此点击下载),正文所有内容须连续编写页码,A4纸双面印刷,浅色封皮,胶装。一式一份。

7、《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经费结算表》(请在此点击下载),一式一份。博士后须准确填写该表格个人信息部分,领取完出站前最后一个月工资后,请将此表格发送至bsh@cau.edu.cn,经学校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核实反馈后,方可请合作导师签字、设站院系签字盖章。

8、离校转单(请在此点击下载),一份。博士后出站线上申请经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离校转单手续。离校转单学院盖章后,须首先完成转单第一行4个单位的手续,第二行3个单位手续办理时请按照左右顺序由左到右依次办理。全部办理完成后,请将盖完章的离校转单交到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

9、科研院基金项目办理要求:①博士后如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需要保证结余经费为0,且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纸质版1份由个人、导师签字、校财务处盖章,提交至科研院。②博士后如获得国自科基金项目资助,出站时需变更依托单位转走项目,请提前联系科研院老师办理(点击查看变更流程);如不变更依托单位,须提交合作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的承诺书,保证项目按时完成,承诺书内容包括:个人信息、项目信息、委托人,确保项目任务和经费在学校由委托人完成 ,财务账号同时授权委托人。③ 博士后有其他项目的,请提前联系科研院负责该类项目的老师,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0、在站期间获得学校资助的博士后,如未能完成所在岗位出站要求及协议约定任务,在开展出站答辩前应先向设站院系报告《关于博士后XXX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一式一份,需博士后合作导师签字同意,设站院系同意后签字盖章)。经审核通过后可以申请出站,办理出站时将情况说明原件提供给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

      三、在京落户流程

      申请出站时,应认真阅读全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办事须知关于出站落户的有关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出站后在京落户流程:

流动站博士后出站人员在京工作满6个月(可查询到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②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在“落户北京补充申请”栏申请落户并上传相关材料 → ③设站院系审核 → ④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审核 → ⑤全国博管会网上审批 → ⑥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前往全国博管会开具《落户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 ⑦博士后(落户房产)或工作单位户籍管理员(落户区级公共集体户)持相关材料至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办理落户(详见人才办网站出站在京落户流程)。

(二)博士后人员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1、落本人房产人员。须提交《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 。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说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和《购房合同》只需复印“产权人姓名”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2、落配偶房产人员。须提交配偶《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说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和《购房合同》只需复印“产权人姓名”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3、落父母或子女房产(家庭户口)人员。须提交:

(1)父(母)或子(女)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产权证》及《居民户口簿》首页;尚未立户的可不提供《居民户口簿》。说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和《购房合同》只需复印“产权人姓名”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2)父(母)或子(女)同意落户的证明并由房产所有人及户主签字。说明:博士后随迁人员(配偶或子女)办理进京落户,须由博士后人员在办理出站手续时一并填报落户相关信息。配偶、子女户口迁移手续需与博士后本人落户手续同时办理,不能分开办理。 配偶如为学生集体户口或其他限制迁移类户口,不能办理落户手续。落户集体户的需要有工作单位所在区级公共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三)配偶、子女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1、配偶、子女《户口簿》首页及《常住人口登记卡》;

2、配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生育服务证》(说明:多胎子女及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子女提供生育服务证);

4、离异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子女落户需提交《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经当地民政局盖章(公证处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5、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还须提交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以及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

另外,出站落户上海,需要博士后人员在办理出站手续时须申请落户并填写相关信息,并于出站之日起4个月内办理完成落户手续。出站落户其他地区或迁回原籍的博士后人员,按实际情况在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无需开具落户介绍信。

四、开具介绍信

1、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户口迁移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配偶户口随迁证明 。

2、学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转新工作单位),调动档案介绍信(转学校档案馆)等。

五、退站申请

(一)流程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线提交退站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

2、从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专题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并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博士后退站情况说明》

3、向设站单位提交《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博士后退站情况说明》

4、通过设站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及书面材料审核后(联合招收博士后需由工作站和流动站依次审核),等待全国博管会或分级管理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对网上退站申请的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后,按照设站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办理退站。

(二)所需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表》原件及2份复印件、《博士后退站情况说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2、人事档案已迁入设站单位人员提供做博士后前常住户口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同意接收人事档案的函

3、退站后需再次进站人员需提交再次进站单位出具的《同意进站函》。

(三)开具介绍信

1、退站存档介绍信;

2、户口迁移介绍信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说明:户口迁移介绍信有效期为40天。落户北京的人员最早可于办理出站手续次日前往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落户手续。

六、特别提示

1、全国博士后进出站服务窗口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办公楼203。北京市属单位博士后人员办理进出站手续地址:通州区清风路33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博士后公寓使用期限为两年。为保证后续博士后进站,在站满24个月未搬出博士后公寓的,按学校周转房有关条例处理,逾期严重的,学校暂停博士后所在院系新进博士后住房安排。

3、学校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人员在值班时间受理博士后进、出站相关申请。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避免延误。